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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解散公司的程序是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9-19 19: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股东提起公司解散诉讼的程序如下:
    (1)起诉准备,主要是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和写起诉书,起诉证据包括:股东身份证明;股东资格证明;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证明等;
    (2)向法院起诉。起诉前要确定法院管辖权,然后提交准备好的起诉书和证据;
    (3)法院受理案件后,按要求预先缴纳诉讼费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案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股东解散公司程序如下:
    1、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
    2、受理清算,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3、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登记申报的债权;
    5、制定清算方案,经人民法院确认后执行;
    6、清算完毕,注销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害,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股东发起公司解散程序的方式:
    1、召开股东大会,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可解散公司;
    2、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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