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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问我的妻子和孩子被婆婆叫回家玩,结果不让他回来,我想下去看,他也不让我们看,这该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9-20 0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不让看孩子发生时双方最好还是协商解决,尽量做到不打扰他的正常生活,特别是孩子有多一个人爱的情况下,更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如果对方确实是有意为难。在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地点、时间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就探望权问题提起诉讼,去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当事人有探望权,对方不让看小孩,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看能否让自己看望小孩,如果对方还是不同意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配合自己行使探视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对方来探视孩子,不配合的,可以对不配合方进行强制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规定,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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