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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竞业协议,不知是否违反。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20 08: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究竟,是指签订时还是解除时?既然解除了为何还有竞业限制表述有点模糊了,可以再详细点
  • 法律分析:认定竞业协议无效可以看是否满足下列要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法律不禁止竞业限制协议。而且,竞业限制协议的背后动机是保护商业秘密。所以,立法者考虑的是在企业基于商业秘密的财产权益与员工的就业自由权之间的平衡。既然是平衡,法律不会贸然出手干预合同自由原则,除非出现过度损害员工就业自由权与生存权的情况。例如,没有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期限过长,范围过广等。这些情况的竞业限制协议是违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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