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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如何删除名称,具体法律规定

房屋产权 2023-09-20 08: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
  • 法律分析:房产证上去名字,可以通过过户赠与,或者过户买卖的方式,办理减名字的事项。如果是亲属之间的过户赠与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房屋产权所有人需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然后持赠予公证书就可以具体的办理产权过户手续;2、如果是非亲属过户赠与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房屋赠与人与受赠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去公证处办理公证,去房管所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因下列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
    (一)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的;
    (二)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
    (四)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五)继承、受遗赠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六)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
    (七)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
    (八)因主债权转移引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的;
    (九)因需役地不动产权利转移引起地役权转移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转移情形。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 房屋除名的手续是需要房屋共有权人持有相关证件到房管局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变更物权一定要进行公示登记,所以,房产除名同样需要去办理消除名字的变更登记。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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