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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从徐某那里买了一套搬迁房,这套房子是徐某从户主刘某那里买的。后来我和徐某签了一份简单的手写购房合同,没有约定其他事项。三年后,我去徐某那里讨论过户事宜,徐某找不到刘某推脱。最近,当我发现徐某要求过户时,我的回复必须支付2万元给户主,否则我不会过户。请问是否合法,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房屋买卖 2023-09-20 10:1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若原户主迟迟不愿迁出户口,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1、买方凭产权证和房屋买卖合同,到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然后将户口簿上的户主直接更换为买方;而原业主的户籍仍然保留,但不再是户主,变成挂靠户2、原业主凭户口簿和房屋买卖合同,申请将户口迁到社区集体户上。但是这需要原业主本人配合办理,因为目前公安机关还不能强制迁移户口3、根据合同提出违约金补偿。卖房人如果无法及时从房屋内的户口迁出,将导致购房人无法在所购房屋内落户的情况发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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