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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房屋买卖的有效条件是什么,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房屋买卖 2023-09-20 12: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房屋买卖的有效条件如下:
    1、买方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买方没有宅基地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3、卖方所在的村委会同意该房屋买卖。
    根据《土地管理法》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五款、第六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五款、第六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 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3、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法律分析:农村房屋买卖的有效条件:(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3)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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