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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需要验资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公司成立 2023-09-20 15: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注册资本验资流程如下:一是选择合适的验资机构,并向其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公司章程复印件;
    3、投资者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4、银行账单和对账单;
    5、公司住所证明材料;
    6、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印章;
    7、其他验资机构需要的材料。二是等待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此外,在提交上述材料时,应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一、注册人选择货币资金出资。
    1、在银行账户投资资金时,需要在银行单据用途一栏注明投资资金;
    2、如果多个投资者同时将资金投入银行账户,应分别提供投资单据,包括账单和对账单;
    3、实际投资者应当与公司章程规定的投资者一致。
    二、如果注册人选择实物出资。
    1、确保投资者对用于投资的实物享有所有权;
    2、确保用于投资的实物经过专业评估,并有评估报告;
    3、投资后,需要办理实物所有权转让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九条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 法律规定公司注册资金一般不需要验资。但采用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九条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 注册资本不需要验资。工商部门只登记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公司章程规定,登记机关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予以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经验资机构验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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