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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上购买商品,保持原商家不退货,投诉315,如何处理调解失败

消费者维权 2023-09-20 1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买了东西不退,可以到电话给消费者协会,或者是打电话给当地的工商部门。消费者遇到卖家无正当理由不退时,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消费者可以到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或者到工商管理部门投诉。消费者遇到卖家无正当理由不退款时,如与商店协商和解未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向消协投诉。消费者投诉应该具备的内容应该向消费者协会书面投诉,有些消费者协会也可以接受传真方式的投诉。应该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即被投诉方,并提供准确的地址。应该有明确的投诉理由,有自己明确的要求,确保事实真实。投诉时要提供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凭据的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消费者投诉应留下便于联系的地址和电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可以去购买平台投诉,也可以去消费者保护部门寻求帮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网购买家若有恶意退货的行为,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的,店家就必须接受;其属于消费者所享有的合法权益。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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