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是女方,婚后买房,我父母付首付,写了赠与协议说明首付款是赠与我一个人的,而且转账备注也写了是给我一人付房款首付的。请问这部分首付款离婚时是属于我个人财产吗?如果赠与协议不公正,有法律效力吗?婚后买房,请问这部分首付款离婚时是属于我个人财产吗?如果赠与协议不公正,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 2019-03-25 11: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后,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取得房产,该住房属于这一方所有,离异的话,住房产权不参与共有财产分割。 这一条对另一方不公平!合理解释是,没错,住房产权在事先有书面约定前提,才属于这一方婚后个人财产。
    没有约定,住房产权还是婚后共有,一方是婚前财产购买,那个属于债权关系,和产权无关!另外,就算该住房产权属于这一方个人(有约定前提)但是,该住房婚后产生的收益,增值部分,应该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家一半。
  • 要看你们住房是是在婚前买的还是婚后,首付是谁付的,登记在谁的名下。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
    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 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我们可以从购房合同的签订时间,付款时间来判定,婚前支付的房款,属于婚前财产。婚后如偿还了部份房款,那么这部份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在产权证上写了您配偶的名字,那么该房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买房属于个人财产归属变化:“婚前签约,婚后领证”,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案例:在天河上班的白领张先生是在结婚前签约买的房,结婚3个月后才领到房产证。按以前的司法解释房子认定是夫妻共有财产,现在《意见稿》将认定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我们感情很好,就是她凶了点,以后俺说话腰板儿可以挺得更直了。”张先生说。  解读:程磊表示,在以前的司法实践中,如果房屋产权证的颁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认定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但《意见稿》规定了这种“婚前签约,婚后领证”的房产处理情况,认定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其通过按揭贷款所欠的银行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这样规定明确了按揭贷款买房过程中,由于签约时间与颁发房产证中间间隔时间过长,导致的房屋产权归属纠纷如何处理问题。只要房屋买卖合同是在婚前签订的,那么房屋即属于个人财产。
  • 如果确实是个人财产,且与其他共同财产分配无关,性质上确实属于赠与。
      但是,在离婚协议中把个人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的赠与方式与普通赠与是不同的。
      普通赠与,在赠与完成前是可以反悔、撤销的。
      离婚协议中的此类赠与,与离婚密切相关,不但涉及身份关系的变化,一般也会其他财产分配有关。所以,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完毕,离婚协议即生效。即使没完成过户或交付,也不得随意反悔、撤销。
    从这个角度看,区分是否是赠与,结果上没什么区别。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