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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基本农田和农田,最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其他 2023-09-20 17: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基本农田指的是根据一定时期和人口对农产品的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法律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二条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第三条 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
  • 法律分析:基本农田属于耕地的一种,区别在于基本农田是不得占用的耕地。1.基本农田,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由各级人民政府划定范围,并指定特殊保护区域。2.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按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除基本农田及基本农田保护区之外的耕地,都属于一般耕地。法律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第三条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结合土地用途区确定,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将县级规划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进一步落实到地块。
  • 一、一般农田和基本农田的区别
    1、一般农田和基本农田的区别有以下两点,分别是:
    (1)两者包含关系不同:耕地包含基本农田。基本农田只是耕地的其中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产优质的那部分耕地,并不是所有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
    (2)保护程度不同:基本农田是属于重点保护的耕地种类,非特别情况不得占用;耕地中的一般农田没有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不属重点保护种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二、土地确权后征地款归谁
    一般来说,征地补偿金大部分归土地所有人所有,但并非全部归土地所有人所有。由于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确权人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土地所有权,因此土地确权人无权自由转让土地。如果土地是在确权后才取得的,那么征地补偿属于谁,一般需要根据土地的实际情况来安排。土地补偿一般包括土地补偿成本、土地附着物损失补偿成本、土地权利人安置补偿成本等。土地所有权确认后,如果土地被征收,那么征收土地的村民就应该知道自己能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得到什么样的补偿,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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