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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未到期,朋友来借房,房东以人太吵为由要求终止租赁。我能要求支付违约金吗?金额应该是多少?

租赁合同 2023-09-20 17: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 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租赁物的租金额,租金支付的方式、期限,如果承租人没有按规定的方式、时间支付租金,出租人应通知其按期支付,并可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 法律分析:首先建议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需按合同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看合同约定,不一定为两个月房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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