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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担保期间如何约定,法律上如何规定

抵押担保 2023-09-21 0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担保合同的期限从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一般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就担保期限协商约定,其约定期间应当晚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的,其担保期间为六个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担保合同期限由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但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担保合同规定如下:
    1.保证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2.保证方式约定不明时,推定为一般保证;
    3.保证期间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法定期间为六个月;
    4.债权转让需通知保证人,否则对其不发生效力;
    5.保证人之间对保证期间具有独立的抗辩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这种书面形式不仅包括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订立的保证合同,也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债权债务合同所附的保证条款。此外,若保证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异议的,虽双方未另行签署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依然成立。
    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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