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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6岁的时候,因为父亲经常骂人,母亲受不了,所以离婚了。她还同意每月支付400元的抚养费,但她从未接受过。她13岁时来看我,但我父亲不知道。奶奶说我18岁去要抚养费。现在我要18岁了。我想知道我能不能得到抚养费

子女抚养 2023-09-21 08: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抚养费给到18周岁还要给吗
    1、抚养费给到18周岁不需要给。孩子的抚养费一般要给到子女满十八岁截止,如果子女满十八岁还不能独立生活的,父母有能力的也需要继续抚养。法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抚养权如何判定
    1、对于尚不满2周岁的孩子,一般判决由母亲直接抚养;
    2、已满2周岁的孩子,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8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 抚养费一般支付到18周岁的时候。
    父母抚养子女一般到18周岁为止,年满18周岁的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对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也有支付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法律分析:年满18岁一般不能要抚养费了。但若成年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导致其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然应当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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