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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在职期间向公司追缴社保

社会保险 2023-09-22 05: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公司应该为员工缴纳是额的社保,如果没有交,可以上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这样可以让企业补交漏交的社保。

  • 1、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在职员工参保办理社保。
    2、如果公司确实扣取了你们的社保金,你首先拿身份证到公司所在地社保局查询看是否有为你们参保缴纳社保。
    3、到社保局查询后,确实是扣取社保金而没有缴纳时,你们可以先找公司领导查询原因,并说明公司目前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要求公司尽快为你们办理社保补缴手续。
    4、如果公司拒不为你们办理补缴手续,你们就可以拿工作证、工资单等有关能证实你们是该公司员工的证据,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局、社保局投诉。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 离职后自己缴纳社保只有两种方式,第一种就是通过单位进行代缴,第二种就是自己以自由职业或者是灵活就业者的身份自行缴纳社保。
    1、单位代缴:用户可在代缴机构进行社保的贷款,代缴社保一般可缴纳五险,用户只需要自己承担个人缴纳部分及单位缴纳部分的费用即可,另外一般代缴机构会收取一定的代缴服务费,因此一般代缴每月的综合费用还是比较高的,用户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2、个人缴纳:个人进行社保的缴纳最多只能够缴纳3险(失业、医疗、养老),用户可携带相关证件直接前往当地的社保缴纳地,然后在柜台选择好自己想要缴纳的档次,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进行缴纳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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