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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破坏监管秩序罪,刑法上如何规定

刑事辩护 2023-09-22 0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应按如下判刑标准处理:若认定行为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监管秩序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法定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的,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 法律对破坏监管秩序罪的规定是: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已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以上刑罚而在监狱、劳改所、少年犯管教所、看守所服刑的罪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 破坏监管秩序罪的认定:
    1、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被关押的罪犯;
    2、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直接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我国的监押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存在依法被关押的罪犯,破坏监管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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