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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已经签订,但是合同中没有约定定金条款,但是预付款收据已经写成了定金。如果预付款人想解除合同,可以拿到退款吗?此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合理的,合同总额的30%是合理的吗?如果解除合同,双方没有任何费用,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9-22 12: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的定金分为订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和违约定金四种。针对每一种定金问题都有不同的解决方式,要根据具体的问题具体分析。
  • 合同约定的是“订金”,在一般情形下会被认定为预付款,经过协商可以退还。如果是“定金”,只有在对方违约的情形下,才能退还。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你要具体看下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是订金,是视同为预付款,预付款是可以退的,但如果写的是定金,适用定金规则,是对违约者带惩罚性质的,如果你反悔不想要了,是不能退定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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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定金条款,但是预付款收据已经写成了定金,预付款人想解除合同,能够获得退款吗?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合理吗,总额的30%是否也合理?如果解除合同时双方没有产生任何费用,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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