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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案子,法院已经判了三年,可是被告没有财产执行,人也联系不上,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3-09-22 12: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法院判决后没有财产怎么执行
    1.积极提供被执行人可能存在的财产的线索2.确实没有,那就等以后有时再执行3.如果永远不会有,那就是诉讼的风险,即赢了官司输了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 法院判决后,被告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法院会暂时中止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恢复财物能力,此时会恢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永远失去履行义务的可能,法院会终结执行,执行程序即告结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可以向一审法院或同级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限其在一定期限内主动履行;仍不履行的,法院会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依职权处置其名下财产,列为失信人员,限制高消费;情节严重的,除罚款拘留外、还可能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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