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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违章必须在多长时间内处理,法律有哪些规定

其他 2023-09-22 13: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辆违章必须在十五日内处理。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处理违章时需带什么资料
    1、记分人身份证原件;
    2、记分人驾驶证原件;
    3、记分人本人到场;
    4、违章车辆行驶证原件;
    5、现金和银行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 车辆违章处理时间的限制规定如下:
    1、一般情况下,应在处罚决定作出之后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
    2、电子警察记录的违章行为是无固定期限处理的。但是在年检之前,则需要将违章全部处理完毕,否则年检是无法通过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车辆违章,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规定,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第一百一十条第一、二款规定,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第一百一十条第一、二款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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