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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拘役3个月从什么时候开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处罚 2023-09-22 14: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判处拘役3个月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起,如果犯罪人在判决执行以前被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犯罪人被拘役的,拘役的期限不超过六个月,不少于一个月,拘役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能够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能够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四十三条
  • 判处拘役3个月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起,如果犯罪人在判决执行以前被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犯罪人被拘役的,拘役的期限不超过六个月,不少于一个月,拘役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拘役的刑期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同时被先行羁押的日期也可以进行折抵。《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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