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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钱,但欠条的欠款人的姓名和他本人身份证的名不符,有电话录音,可以起诉吗?能胜诉吗?

债权债务 2019-03-21 18: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可以起诉的,法院会立案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 你要让欠款人提供之前就把房子抵押给她亲弟弟的证据,看是否是属于事后恶意欺骗你的行为。即便是真的,他的抵押权和你的抵押权也是可以同时行使的,还要看另一个人抵押权有无登记。
    登记的效力大于没有登记的。都没有登记则应按照抵押权人的债权比例清偿。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从还款期截止之日(或宽限日届满)起满两年
  • 欠工程款要起诉,不一定要欠条,起诉当然必须要有证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欠款的证据必须要原告提供。做工程,必须有合同,合同有条款约定,总价款多少,如何付款,一切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受法律保护的。
    要起诉,合同是必不可少的。合同是最重要的证据,还要其他辅助证据。比如,工程验收单,已付部分款单据等等。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民间借贷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起诉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在起诉前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借条、欠条等债权凭证,还有保存的转账凭证等证据。
    2、起诉: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起诉,需要带身份证、起诉书、证据材料等。
    债权债务诉讼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法院。
    3、法院受理: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法院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法院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4)符合条件的,法院追加当事人。
    4、开庭审理:
    开庭3日前法院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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