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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是否是可以出卖的

房屋买卖 2023-09-23 15: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产权证不可以买卖。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届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 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可以进行买卖。一般情况下,安置房买卖可以公证。安置房买卖双方可以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公证。要带着身份证,和房屋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协议书等资料,亲自到公证处提处申请,填公证申请表。公证人员会核对当事人提交的资料和信息做笔录,做完公证笔录后需要当事人签字确认,并且还要在协议书上签名确认。最后要等公证书发放。根据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拆迁安置房如果获得了房产证,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安置房可以买卖。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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