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父母给子女买房子属于赠与行为吗,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遗产继承 2023-09-23 18: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给子女买房子属于赠与行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一种法律行为,而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出资的,除父母与子女另行约定外,应当认定为其对子女的赠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父母给子女买房子属于赠与行为。只要能证明购房款系父母所出,而房子又登记在孩子的名下,这就能表明是父母赠与孩子的,属于赠与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父母给子女买房子一般不属于赠与行为,属于借款行为。父母出资时未有明确表示出资系赠与的情况下,应认定该出资款是对儿女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儿女应负偿还义务,明确表示出资系赠与的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或夫妻双方的赠与,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