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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民间借贷案件

债务追讨 2023-09-24 11: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间借贷的案件管辖应当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是民事案件,是可以自诉的。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种类。依照法律规定,对于事实比较清楚,数额不大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直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第一,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总是公民,民间借贷不可能离开公民一方面而存在;第二,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来处理。
  •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交案件移送到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进行立案侦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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