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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起诉离婚 2023-09-24 1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需要的证据材料一般有: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起诉离婚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1、离婚起诉状正、副本;2、原被告双方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及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3、能证明原告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4、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5、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6、夫妻共有财产、债权债务的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离婚起诉书需要以下证明材料:
    1、当事人本人身份证、户籍登记簿等基本身份证明材料;
    2、当事人本人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3、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离婚起诉书需要的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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