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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上被骗签了一份借款合同,但钱没给我,那合同有用吗?

债权债务 2019-05-20 16: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贷款通则》第二十一条对于企业借款合同效力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 为了维护贷款人的利益,保证借款人按期还本付息,<合同法>第198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和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办理。
    另外,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一般情况下,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的条件 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不需要赔偿。 如能证明在履行中由于对方当事人严重违约从而使债权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达到。
    即使在以后能够遵守,使债权人目的仍不能达到。可以解除,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违约损害赔偿 如果没有根据,视为违约,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和依合同规定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决定前请慎重权衡利弊)
    如果你能举证他人合同欺诈,通过司法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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