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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了想离婚如何办手续,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起诉离婚 2023-09-25 08: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怀孕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办理手续分为两种:
    1、协议离婚:
    (1)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员对材料进行初审;
    (3)冷静期。自收到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
    (5)登记(发证)。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
    (1)审理前的准备。包括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2)开庭审理。法院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做出判决;
    (3)执行判决。若不服法庭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的,判决书生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办理离婚手续的条件主要包括:
    1、诉讼离婚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起诉的,女方不是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有进行合法的结婚登记,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议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夫妻双方想要办理离婚手续就必须要符合以下条件: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有进行合法的结婚登记,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议离婚;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起诉的,女方不是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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