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条件有哪些,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抵押担保 2023-09-25 16: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条件如下:
    1、不属于不可抵押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如耕地、宅基地等集体土地使用权;
    2、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可以抵押。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条件如下:
    1、承包集体土地的方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
    2、根据法律规定,办理了登记并取得了权属证书。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能够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条件规定为:申请办理抵押登记自抵押合同批准登记之日起才生效,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亦不能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太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