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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起诉他

起诉离婚 2023-09-25 17: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包括民事诉状、行政诉状和刑事诉状。起诉状应当包括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民事原告在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依据事实和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裁判时所提出的书面请求。
    诉状内容应当包括:原告、被告的身份证号、地址等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时,应写好起诉书,然后持本人身份证,到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常驻地法院立案庭申请立案,然后等待开庭通知即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你好。
    起诉的问题,至少有两个方面的案件。
    一种是一般的民事案件。
    如果是民事案件的话,你可以去法院直接去起诉就行了。
    准备好案件所需要的相关的材料,直接去立案庭立案就行了。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刑事自诉案件。
    因为有一些一部分刑事案件并不是由公安机关来侦查,由公诉机关起诉到法院的,而是要由受害人自己去法院起诉。
    也就是说这一类案件也是要直接去法院起诉的。
    上述解答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予以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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