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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销售商卖给超市豆芽在超市抽检不合格怎么处理

消费者维权 2023-09-25 1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抽检不合格的商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责令被抽样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此外,发现并认定商品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立即责令被抽样的经营者采取停止该商品线上及线下的销售、警示等措施,并及时通报商品标称生产者所在地的有关行政部门。对于违法行为,工商部门严厉查处外,还将处罚结果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 对于抽检不合格的商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责令被抽样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抽检不合格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八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支付相关费用;不得向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取检验费和其他费用。
  • 法律分析: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到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住所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相关处理情况。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到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住所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相关处理情况。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按规定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履行。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申请复检期间和真实性异议审核期间,不得停止上述义务的履行。
    第四十条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必要时,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直接组织调查处理。
    第四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采取的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食品生产经营者拒绝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节依法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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