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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天收到一条信息。内容是我四月份信用卡逾期未还,给我列入黑名单,让我联系客服。我当时没看清那个行!就打客服电话!其实我是包商银行的信用卡!结果发的信息是华夏银行!他客服要我的卡号,核实。需要我用别的卡担保绑定解除!我怕进黑名单,之前没经历过!就提供卡。然后还告诉验证码!结果刷走五千元!后来我发现是被骗了,让他退给我!她说明天给我退回来!我我肯定是被骗了!怎么办?报警吗?内容是我四月份信用卡逾期未还,后来我发现是被骗了,让他退给我!我我肯定是被骗了!报警吗?

银行 2019-05-14 22: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使用信用卡已成为普遍的消费方式,一些持卡人在对信用卡的认识和使用上存在误区,并不清楚如何正确、安全地使用信用卡,或对逾期不还款等行为抱有侥幸心理,不仅对个人贷款、信用评价产生负面印象,甚至无意中触碰到法律的底线,付出沉重的代价。   我国刑法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形之一,但并非使用信用卡逾期不还款不一定构成犯罪,但是如果恶意透支达到一定数额,就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而且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比平常人们对信用卡的理解更宽泛,不仅包括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还包括没有透支功能的借记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可以认定为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就可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并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因此,使用信用卡时要注意,不要触碰法律的底线。   相关知识:   我国刑法第196条规定了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几种情形: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 信用卡逾期超过3个月,银行就可能会起诉
    一、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称银行两次催收3月未还为恶意透支。
    1、 第一,在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
    2、 第二,因为“恶意透支”这种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
    3、 第三,这次司法解释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4、 第四,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面。
  • 信用卡黑名单产生原因:
     用虚假信息处置信用卡,多为在外面找代理公司办卡,银行查到代理公司后,会对这些代理的卡进行处置;或许你自己在申办信用卡时假造或许对重要信息隐秘或许遗漏,银行列入黑名单;
      长时间逾期且屡次催款不还,比方接连2个月逾期4-5次,3个月乃至以上逾期2次(解释一下,进入黑名单不一定卡不能用,这些逾期状况是指卡不能用的状况);
    其他银行以为可能致使风险的要素
  • 办信用卡可以不需要担保人。目前各家银行办理信用卡需要的条件各不相同,不同的客户需要不同的特殊条件,办信用卡需要的基本条件:到当地银行网点的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处办理,部分银行支持网银申请。
    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学生办卡需父母书面同意代还,同时,在提高学生信用卡额度前银行必须取得第二还款来源方表示同意,并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有稳定收入和按时还款的能力。
    提交身份证,工作证明,收入证明或自己名下的房产车辆等资产证明。社保卡。其他银行信用卡等等。填写申请表。提交填写的申请表,银行根据你的条件给出答复,也可以在该银行官网上输入身份证号查询申请进度。
    每家银行办理信用卡的标准要求不同,以上资料不一定全要,具体看银行要求,但工作和收入证明非常重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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