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滥伐林木罪的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刑法如何规定?

刑事辩护 2023-09-26 05: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滥伐林木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由故意构成,且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要件即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犯罪逐日为一般主体;
    2、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非法牟利为目的;
    3、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滥伐林木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由故意构成,且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要件即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