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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都没有结婚证,但是宴会上有一个孩子。孩子的户口在男方,但是孩子一直都是我一个人带的。现在两个人因为性格不合想分开。女方想让孩子把户口给女方

其他 2023-09-26 12: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没有领取结婚证所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其抚养权归属由父母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有法院按照有利于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 法律分析:由于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不算合法夫妻,只能算同居关系,婚姻不受法律保护。若两个人分手,双方都没有法律责任,但有法定的义务,那就是对孩子的抚养责任。双方在同居期间的财产问题,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去法院起诉;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两周岁以下的一般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上的,双方可协商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法律分析:首先,你们没有领结婚证,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存在离婚问题。
    其次,对于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可协商分配,或证明是个人所有财产,若不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再次,虽然不存在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但基于自然血亲孩子是你们两个人的孩子,如果你们要分开,要协议孩子的监护权有谁行使,若不成可诉讼。
    一般的同居关系:
    1、双方不以夫妻名义——恋爱或者性伙伴关系。解除同居时,同居期间的财产,能证明为一方财产的,归该个人所有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这里的共有,应理解为为“共同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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