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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婚前父母一次性给儿子买的房产,儿子婚后加了媳妇的名字,如果离婚这个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哟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26 12: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夫妻一方买的房子婚后加另一方的名字属于双方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在产权证上添加配偶名字的行为,应当视为一方对配偶的赠与,加名后该房产即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则配偶也有权利分割。
  • 不一定。离婚时房子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父母婚前所购的房子婚后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房子加了配偶名字的除外。正常情况下,婚前父母购买的房产应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的,离婚时对该房子依法不予分割;除非是婚前父母出资为自己买房,当事人婚后在房本上又加了配偶名字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视为一方对配偶的赠与,房子也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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