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下,婚后男方父母出钱给的首付写的两个人名字,写了协议如果离婚两人共同退还父母买房的钱,现在女方不同意了 协议生效吗婚后男方父母出钱给的首付写的两个人名字,现在女方不同意了 协议生效吗

离婚 2019-03-19 10: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结婚前,女方父母为女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一方的财产。
    当事人结婚后,不动产权属证书上增加女方姓名的,应当认定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即女方享有不动产物权。
    离婚时该不动产应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因此,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一,婚后买房,父母付首付,如果父母是赠送的,不需要写什么条子,今后好好孝敬父母就是。二,如果是你们夫妻向父母借的,就应当写借条,不是写欠条。三,如果借父母的钱,夫妻双方签名落款,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只有儿子签名,媳妇没有签名,是无效的。
    如果借的是岳父岳母的钱,夫妻双方签名落款,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只有女儿签字,没有女婿签名,也是无效的。借父母钱岳父岳母钱,借条必夫妻双方签字。当然借岳父岳母钱女婿签字了女儿没签有效,借父母钱媳妇签字了儿子没有签也有效,相反就无效了。
  • 房产是夫妻二人婚后购买的,归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配时,二人按份额分配。
      
    1、对于一方父母出的钱,是借款还是赠与;主要看当时又没约定。
      是赠与的话,当时买房登记夫妻俩名下,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是借款的话,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2、不能继续共有该房的,可以将房子变卖双方分钱;要是双方都要房子的,谁出的钱多,房子归谁,另一方拿一半房款钱就可以;一方要房子另一方不要房的,经评估给不要房的一方放款钱补偿就可以。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莆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