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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总监口头通知我将一直待岗,工资是最低工资标准,请问合法吗?

讨薪 2023-09-26 13: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口头通知劳动者待岗属于合法行为,但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生活费。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口头通知劳动者待岗合法,但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生活费。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最低工资标准,指的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按照法定或者约定的工作时间正常付出劳动的情况下,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单位支付的工资必须高于该标准,否则一般是违法的。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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