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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快递点工作,上个月13号来,然后这个月应该发工资,但是老板没有发,说下个月发,这是合法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26 1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若劳动者劳动合同中的违约情况,有可能会被扣工资,扣工资是否合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 法律分析:发工资的日期到了,用人单位还没发放,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发放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打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劳动者也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会依法发出支付令。劳动者还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应该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依法付出劳动了,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合法工资。按照法律规定,工资都是一个月一发的,如果劳动者工作未满一个月,是按照天数来计算工资。只要劳动者上班了,就会有工资的,不然就会违反劳动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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