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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子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社会保险 2023-09-26 16: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有房子,是否能提取分两种情况:1、已有的房子没有产权证的话,名义上你还是属无房产者,那就可以以租房的名义申请提取公积金;2、已有房子有产权证,那你属于有房产者,再去租房的话,是不可以以此名义去申请提取公积金的,但是你可以以翻新、大修已有房子的名义去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公民购买房子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可以提取,但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有房产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1、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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