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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朋友的照片被别人拿去骗钱,导致我朋友现在生活工作很困难。该怎么办

诈骗 2023-09-26 1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与对方协商调解
  • 被朋友骗了钱110当然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的报案、举报都应立即接受,问清情况,并制作笔录,对其提供的证据还要进行登记,制作证据材料清单,最后还会出具受案的回执给报案人。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对接受过程录音录像。第一百七十条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并妥善保管。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
  • 被朋友骗了钱找不到人,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对于报案、举报情况,公安机关都应立即接受,问清情况,并制作笔录,还需要出具受案的回执给报案人、举报人。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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