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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咨询一个医疗问题!从怀孕到生产,一直在指定医院完成各类产检以及B超、四维彩超,均被告知孩子很健康。出生后孩子颅面畸形,眉骨处有畸胎瘤,颅缝早闭等多种先天性疾病。孩子刚满月便进行了手术,切除了眉骨处畸胎瘤。1岁半的时候进行开颅手术,颅面再造,后又发现颅内也伴有脑肿瘤。现在孩子已经4岁半,未来等待着我们的将是更多的面部修复以及开颅手术。请问,当初产检的医院有责任吗?想咨询一个医疗问题!从怀孕到生产,出生后孩子颅面畸形,现在孩子已经4岁半,当初产检的医院有责任吗?

医疗纠纷 2019-03-21 18: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构成医疗事故医院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彩超检查过错医院没有过错,而是由于现有技术检查不出来则医院不用承担责任;如果医院检查不负责导致错误,则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并根据结果主张权益。
  • 你好,这种情况可能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院检查说正常但孩子生下来有问题的,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医院存在过错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建议与医院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可以起诉维权。

  • (一)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是指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等公证检验工作的技术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分为两类,一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根据需要依法设置的检验机构;另一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其他单位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此外,还有一类检验机构属于社会中介组织性质的,它们不隶属于任何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依法设立,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依法独立承担产品质量检验任务。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任务是,对产品是否合格或者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检验,承担其他标准实施的监督检验。法定检验机构提供的检验数据具有法律效力,是判明产品是否合格以及解决产品质量纠纷的依据。  
    (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设立的条件  
    1.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是指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的与其承担的检验任务相适应的条件和能力,包括组织机构条件,检验技术人员条件,技术设备条件,以及质量体系、工作环境、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条件。  
    2.必须经考核合格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检验机构所具备的检验测试能力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申请人,发给合格证书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其出具的检验数据才具有法律效力。
  • 这种情况一般条件下医务人员没有责任,因为检查并不能确保孩子百分百健康,但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医院存在过错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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