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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结婚需要什么证明,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9-27 09: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结婚需要的证件有: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
    4.当事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1、结婚的证明材料,即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4、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5、证明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据;
    6、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离婚需要的证据是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双方一寸免冠彩照各二张,最后还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才算正式离婚。签订《离婚协议》,然后需要双方本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或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离婚的定义是由于夫妻多方面不符合对方心意导致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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