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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要到哪里办理离婚

协议离婚 2023-09-27 11: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的办理手续如下:
    1、当事人双方持离婚协议及相关证件,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相关证件材料,核实双方填写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3、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离婚条件的,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协议离婚办理的手续材料有: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婚姻登记员查验材料,询问离婚意愿;
    4、等待离婚冷静期;
    5、离婚冷静期已过,当事人决定离婚的,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要准备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等材料。但如果是起诉离婚的,应准备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起诉状等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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