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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审判过程

房屋买卖 2023-09-27 12: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审理买卖合同纠纷的流程有:开庭审理前,会先进行庭前准备;然后进行法庭调查,进行举证质证环节;然后进行法庭辩论;经过审理后,法院会进行宣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 法院会审理买卖合同纠纷,会依据双方的证据以及庭审情况来认定事实,并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审判程序一般包括庭审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案件评议及宣告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 买卖合同合同纠纷开庭审理一般分为4个阶段:第一、诉讼主体核实及权利告知,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第二,法庭调查,双方当时人就其主张的事实向法庭和对方当事人举证,由对方当事人就举示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或者由双方当事人直接接受法官的调查询问;第三,法庭辩论,法官会将案件的争议焦点总结出来,由各方当事人围绕本案的争议焦点进行辩驳和论证,当事人也可以自行补充争议焦点;第四,最后陈述,各方当事人就自己的主张发表最后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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