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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股权如何分配,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9-27 15: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成立公司股份的分配方式:一般情况下,应按照发起人和认股人认购的股数分配。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一百二十五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一百三十二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
    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
  • 法律分析:公司股份的分配一般是按照股东的各自出资比例来进
    行分配的,也可以约定分配。公司股权分配比例没有
    具体的比例标准,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股东的
    出资比例、劳务支出比例、对公司的贡献等进行分配,并签署相关协议。分配标准股东之间协商好即可。总的来说,股权分配把股权首先分成两个类别:资金股权部分、经营管理股权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
    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
    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
    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 公司成立,股权由当事人协商分配,但应当保证创业者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实现股权价值的最大化,设立公司后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帮助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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