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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别人拿我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可以贷款吗?

离婚 2019-03-30 12: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只有身份证复印件是不能申请贷款的,贷款还需要其他的证件才能办理的。
    申请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
    1.年龄限制在18周岁-65周岁(含)以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在中国境内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具有固定的职业或者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保障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3.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借款申请人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如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 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3. 婚姻状况证明;
    4. 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 银行贷款要结婚证。贷款是老公的工资收入作为信用保障和信用抵押的。用到结婚证和身份证是为了保证一旦发生债务危机,债务要由你们两个人共同承担,也就是所谓的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
    如果是单身,办理房屋类的贷款的时候同样需要单身证明。如果同事无法偿还债务,银行首先会冻结工资卡的资金抵债,如果是拖欠贷款,还会以你们夫妻的财产抵债。这种事情即便是很好的亲戚,也轻易不要发生。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 户口本复印件不能申请领取结婚证: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民函[2004]76号)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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