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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的性质是什么,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抵押担保 2023-09-27 17: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担保的性质:1、平等性担保关系中当事人地位平等、担保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是双方平等协商的结果。2、自愿性(选择性)我国合同法设立了担保制度,但并未规定当事人必须设立担保。3、从属性(附属性)担保之债是从债,被担保之债是主债,主债无效或消灭,从债也随之无效或消灭。4、保障性保障合同的履行是担保的最根本的特征。5、补充性(1)担保权利人行使担保权利以主债务已届清偿期且债务未得到履行为前提。(2)保证人对担保权利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682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担保的性质:
    1、平等性
    担保关系中当事人地位平等、担保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是双方平等协商的结果。
    2、自愿性(选择性)
    我国合同法设立了担保制度,但并未规定当事人必须设立担保。
    3、从属性(附属性)
    担保之债是从债,被担保之债是主债,主债无效或消灭,从债也随之无效或消灭。
    4、保障性
    保障合同的履行是担保的最根本的特征。
    5、补充性
    (1)担保权利人行使担保权利以主债务已届清偿期且债务未得到履行为前提。
    (2)保证人对担保权利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682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担保的形式有:
    1、约定担保,又称为意定担保,是指依照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合同的方式设立并发生效力的担保方式。除法律对其成立要件和内容另有规定外,完全依照当事人的意思而设立。在我国现行担保法制下,抵押、质押、保证、所有权保留等均属于约定担保方式。
    2、法定担保,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而直接成立并发生效力的担保方式。法定担保可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当事人不得通过约定排除其适用的法定担保,如优先权、法定抵押权等担保方式;二是当事人可通过约定排除其适用的法定担保,如留置权这种担保方式。
    3、本担保和反担保。根据设立的目的不同,合同的担保可以分为本担保和反担保。
    4、典型担保和非典型担保。根据法律上规定的适用和类型化的程度,合同的担保方式可以划分为典型担保和非典型担保。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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