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儿子被着我,分期办了高利贷,手机业务,并且是给别人用了,他是借贷方,我是担保人,现在我儿子混的太不听话,分期还不了,人家问我要钱,我就想问一下,我可以不用还吗?分期办了高利贷,手机业务,他是借贷方,分期还不了,我就想问一下,我可以不用还吗?

债权债务 2019-03-23 20: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高利贷属于违法,故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另因高利贷多办法索取债务时的暴力犯罪,故不建议当事人考虑此种借款方式。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六)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但是对于高利贷担保,法律只保护在法律规定内的利息,超出的利息不予保护。
  • 若债务人不能及时偿还贷款,担保人可以:
    A、先代替债务人归还债权人的本金及利息,然后你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B、如果债权人在债务到期之日起6个月内没有向你催讨借款本金及利息,也没有向人民法院起诉,你的保证责任就免除了,你不要再负担保责任,不要代替偿还了。
    C、如果债权人在债务到期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了,诉讼时效中断,你必须代替债务人偿还本金及合法利息,高息部分可以免除,然后向债务人追偿。
    高利贷部分的话可以找法院起诉,仅给付自然的利息。
    因为超过法定利息的4倍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 保证人是借贷双方约定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承担还款义务的责任人。保证人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不同类型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有所不同。
    1.连带保证人
    保证人是借贷双方约定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承担还款义务的责任人。
    保证人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不同类型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有所不同。
    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无法偿还借款时,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人的”称之为连带保证。借款到期后,债权人没有还款的,债务人可以任意要求债务人还款或者是连带保证人还款,也可以一并要求双方共同承担还款。
    2.一般保证人
    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即为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对债务人进行催款,并且通过诉讼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经过强制执行后,债务人仍然无法清偿的,保证人才承担责任。
    注意:合同未明确约定保证类型的处理
    如果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某人承担保证责任,却没有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这种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应该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文山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