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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想打掉男朋友不同意是不负责任的

其他 2023-09-27 18: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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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我国女方瞒着男方把孩子打掉是合法的。法律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即生育是妇女的一项基本权益,妇女本人可选择是否生育子女,因此瞒着男方把孩子打掉不犯法。法律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
    第四十八条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保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 男方不知情的时候,女方打掉孩子是能起诉的。但男方以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如果夫妻双方因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男方可以起诉请求离婚,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可准予双方离婚。法律依据:男方不知情的时候,女方打掉孩子是能起诉的。但男方以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如果夫妻双方因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男方可以起诉请求离婚,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可准予双方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打掉孩子不可以起诉。生育不是婚姻的必然结果,女性也并非生育工具,公民既然有生育的权利,同样应享有不生育的自由。婚内女方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打掉孩子,男方以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如果夫妻双方因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男方可以起诉请求离婚,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可准予双方离婚。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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