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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19年的时候借了我两万块钱,说了两个月换。后来都拖了半年多了还是没有还。一直到现在,当时给我写的有一个欠条,但是我不知道他的家庭住址。也找不到他本人,现在他的手机号被他销户了也联系不到他。这个钱怎么办应该怎么要回来

债务追讨 2023-09-27 1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他人欠钱不还后找不到人的,债权人可以准备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债权债务关系简单,支付令能够送达欠款人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 钱还了但是借条没收回来,对方去起诉的,当事人可以收集聊天记录以及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其以及偿还了欠款,对于公民提出的主张,应当由其自己提供相应的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 个人欠款且有欠条,债权人可以与对方协商来追债;如果协商后对方拒不还款的,债权人就可以去法院起诉。欠条是证明欠款事实的最好的证据,如果欠条不完整的,则可以固定人证等其他证据。为了避免欠款人转移财产,还可以在立案后尽快申请财产保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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