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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公司股东的不和,如何规定法律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9-28 04: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内部股东关系不和,应当先找到导致关系不和的原因,积极进行协商和调解,如果股东的关系确实不和,且找不到更好的协商调解方案了,并且因为股东关系的不和睦已经导致或有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股东可以转让自己的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司内部股东关系不和,应当先找到导致关系不和的原因,积极进行协商和调解,如果股东的关系确实不和,且找不到更好的协商调解方案了,并且因为股东关系的不和睦已经导致或有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股东可以转让自己的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东意见不一致时的处理:
    1、协商解决争议问题,继续友好合作。对于股东之间存在的问题,要求同存异,以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最大目标。毕竟,企业的健康发展是保护股东经济利益的前提;
    2、一方股东退出,另一方股东继续保持公司的可持续经营和独立性。通常,小股东通过股权转让收购股权;
    3、如果股东争议较大,一般大股东与二股东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谈判失败,导致公司管理严重困难,解散公司可能是最终的选择。在实践中,通常通过诉讼解决,也有谈判和清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六条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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