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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别人合伙开了一家公司,然后公司的利润不仅没有进入公共账户,他自己用于个人投资资金使用,是挪用公共资金吗?

合伙企业 2023-09-28 04: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合伙人私自挪用资金属于民事纠纷,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公司款项,赔偿公司损失,也可以民事起诉侵害公司、合伙人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末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罪的认定需要结合挪用资金的数额、用途、归还时间来综合认定
    一般来说用途为合法用途入刑标准为一万元,但是需要满足三个月未还
    用途为非法作用,入刑标准为五千,且不受三个月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
  • 合伙资金被一方私自使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伙人是利用职务上的权利,挪用合伙企业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是借贷给他人的,是属于挪用资金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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